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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婚,试婚姻还是试爱情
明明有爱情,也想要婚姻,却偏要先试婚,到底是对爱情没把握,还是对婚姻没信心…… 婚姻都在尝试 我认为“试婚”一词极可能是骨子里仇视这种事的人发明的,这一着高明并且恶毒,他用一个词,轻而易举地把数不清的没领结婚证而住在一起的情侣给妖魔化了。 确切来说,“试婚”应该是双方事先声明,或者虽然心照不宣但各自都有比较明确的“试验”意识:在一起先过一段,行再结婚不行拉倒。但是客观上,所有未婚同居者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必然有的走入婚姻殿堂有的各奔东西,所以在外人眼里仍然有“试验”性质。 未婚同居和结婚同居实质上是一样的,未婚同居者未必不是真正相爱,结了婚的也有人拈花惹草、心猿意马;如果相处得来,结婚的可以相伴终生,不结婚的也可以白头偕老,否则的话,不结婚的可以散伙,结婚的也可以离异。一起过一辈子的,结没结婚都是恩爱夫妻,各自分道扬镳的,结没结婚都是没选择好。什么叫“试婚”?没有一起变老甚至相伴走完人生旅程之前,谁也别说什么板上钉钉,今天在一起明天就不一定发生什么事,如果说“尝试”,毋宁说每一对组合无时无刻不在“尝试”。履行若干手续和仪式,是一种约束和证明,并且,如果想要融入既定的社会体系、解决某些实际问题这些迟早是不可或缺的,但是,不能说没履行这些在一起过日子就可耻,履行了就高尚、光荣。 结婚需要成本,而大千世界,人人有本难念的经。有多少乡下结婚的小伙子,盖房,置办家电、摩托车,送彩礼……全靠父母累死累活的劳作,这里面显然没有什么光荣和高尚;有多少“飘”在外面的年轻人,买不起房,要不起孩子,绕过结婚的麻烦,和自己的恋人提前开始一种甜蜜的小家庭生活?这是多么值得同情的啊。 婚姻不可“试”,或者说每一桩婚姻自始至终都在“尝试”,真正的爱情与手续和仪式并无本质和必要关联,当代社会,不经过认证就开始“尝试”完全没什么大不了,但“试婚”一词透着太多游戏的色彩,跟恰恰应当很严肃的婚姻联系在一起,实在是很招人烦。无论到什么时候,抱着极不严肃的游戏态度“试婚”的人都是极少数,我看,所谓“试婚”多半只是一个哗众取宠、缺乏实际意义的概念。 一种前婚姻状态 所谓试婚,大约就是带有婚姻目的非法同居的合法术语吧。当然,随着性解放的呐喊,同居也不那么扭扭捏捏了。所以此时二者的关系,只能看同居者是否以婚姻为目的。 然而带了绝对的目的去经营任何事情,也都难免肮脏———比如为了快乐而做爱、为了高升而逢迎、为了婚姻而同居。所以试婚二字,时尚也不时尚,高尚也不高尚。决不能与冰清玉洁的爱情放在一起。为支持个人观点,下文中,将试婚以“和你想结婚的那个人同居”代之,简称同居。 同居,是为了试婚姻,还是为了试感情?不,不,不。即使你拿了香蕉和苹果来问我,我也必须告诉你,我想吃桔子。 于我,同居只是一种前婚姻状态。就如同红苹果之前必然是个青苹果,就如同回家必然要经过那条小路,婚姻之前,我们必然要经过一段同居生活———爱到那一步,就必须要和那个人在一起,所以生活从精神到了肉体。我们这样做,是因为我们爱,而不是为了看我们是不是够爱,或者看婚姻是不是洪水猛兽。如果如此猜测,如此胆怯,那么爱也就不再纯粹。不纯粹的爱,何苦要婚?排骨汤小火慢炖四个小时滋味最好,但如果不炖这四个小时它也熟了,只是效果欠佳。同居就是那四个小时,也许不同居从生理到心理我们也可以结婚,但是效果不同。所以同居是为了让婚姻更好,而不是为了走到婚姻那一步。 简言之:同居是一个结果———我们因爱而居,却不因居而婚。 换言之:同居是一种体验———没有同居过的爱人,生活是缺项的;没有同居过的婚姻,爱情是不完整的。 前卫而又理智的行为 试婚,顾名思义,就是试验结婚的意思。而试验,作为一种方式,是人类在自身的进化中,获得的一项可能的经验。最著名的是核武器的例子,这叫做核试验。可以这样说,越是重要的事情,越是有必要试验,甚至是反复的试验? 这就是试婚的必要性。在一个平和而又开放的时代,婚姻往往是爱情的瓜熟蒂落。我们不能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传统思维来否认婚姻双方相识相爱的真实。但是,让我们无法回避的尴尬是,离婚率的大幅度升高,正成为一个具有世界性的普遍问题,让全世界头疼。 而试婚,正是在全世界都为离婚头疼的时候蹿出来的一匹黑马,一匹有可能解救人类婚姻危机的黑马,一匹有可能跨入婚姻新天地的黑马。因为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爱到结婚,主要解决的是爱情问题,然而爱情在婚姻中,仅仅是一个重要的部分,而不是婚姻的全部内容。婚姻的全部内容,只有当两个人实际生活在一起之后,才会细致入微地展现出来,才会丝丝入扣地感觉得到。比如生活方式,比如卫生习惯,比如生理功能……这些问题的全方位的真正涉及,通常都是在结婚之后。但这时一切都已经成为既成事实,要么是痛苦地凑合,要么是痛苦地分离。如果将试婚作为婚姻的先导,作为婚姻的试验,作为婚姻质量的预报,那么肯定能够使双方获得远比谈情说爱时更多、更全面的体验,能够使双方的感情更加符合婚后的理智,既可以助长爱情的升华,也可以有效地阻止婚后不幸的发生。可以说,试婚是一种前卫而又理智的行为,是一种未雨绸缪的积极态度。 试婚就等于玩火 弱水三千,只能取一瓢饮,于是就有人想出了“试婚”这个多取几瓢,每瓢都尝尝的妙计。最早发明这词儿的八成是位男性,透出披着羊皮的(色)狼的狡黠,这羊皮,就是虚拟的结婚意向。孰不知,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最高赞美就是向她求婚。提请诸位留意,这里是“求婚”而非“求爱”或者“试婚”,其中有着本质的区别。婚姻对于性关系的作用,就如同皮肤对人一样不可或缺,否则,不仅看起来恶心,而且危险脆弱。 有一对携手度过金婚的老夫妇被邀请介绍他们婚姻成功的经验,老先生说:“就一个字,那就是忍。”老太太则说:“我有四个字,那就是一忍再忍。”其实婚姻恰恰是为双方提供了一段强制磨合的时间,两个人才可能在共同的岁月里逐渐契合、圆满。而试婚者由于缺少婚姻的羁绊,稍不顺心就分道扬镳。婚姻的殿堂原本是何等的庄严神圣,拿来试的心态本身就是亵渎。 试婚就好比玩火,玩火者必自焚。以未婚男女的敏感身份,双方家长的责难、社会舆论的压力,长久的情感纠缠和创痛,这场分手决不比离婚轻松半点。若在其间珠胎暗结,奉子成婚或是强制流产,都是两害相权的艰难选择。尤其严重的是,当事人会对婚姻这种生活方式产生怀疑甚至绝望,这段经历会在整个人生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且不堪回首。我并不是封建卫道士,推崇什么三贞九烈,但把初夜留待洞房花烛,给婚姻一个纯洁美好的开端,仍然应该是一个健康社会所倡导的行为轨迹。 没什么大不了 如果你问一个五十岁以上的老年人,你想过试婚吗?赶上个脾气暴躁的老太太,兴许就赏你俩大耳光尝尝。如果你问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你想过试婚吗?大部分中年人的第一个反应是脸红,然后犹豫半天,最终不置可否。如果你问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你会试婚吗?得到的答案往往只有一个四声的语气词“切”!这个词是网上很时兴的,其中带着的不屑是显而易见的。 至少在十年之前,试婚在国人眼里还是一个新鲜词。代表的是时尚和前卫,也是当时风华正茂的大多数年轻人敢想不做的一件事。尤其是对男同志们而言,只要一想到试婚可以让自己享有婚后的一切权利而不必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乐得像老鼠”。只是碍于当时的社会风气尚不够开化,担心自己的光辉形象因此事而受损,结果还是乖乖地先买票再上车了。 其实认真追究起来,试婚在中国并不是新生事物,我们的老祖宗早就实践过了。想当初,崔相国家的莺莺小姐“玉容深锁绣帏中”,等闲是足不出户的,只为在寺庙中见到了玉树临风的君瑞兄,从此二人心意相通,在俏红娘的牵针引线之下得以夜会西厢,成就了中国历史上试婚之典范。 再早些的司马相如更是以一曲凤求凰赢得了文君小姐之芳心,文君小姐月夜私奔,与相如先生开了个小小的酒肆,在没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情况下,两个人琴瑟和谐地试婚了好长一段时间。这两段佳话因其大团圆的结局而流传千古,更多的试婚不成功的例子则因为不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点而被人们忽略不计了。 既然试婚古已有之,今人却又将其翻出来,当成一件新鲜事,大概因为近年来试婚成功的例子太少而分手者太多。虽说婚姻是因为不了解对方而幸福,因了解而分手,但中国人宁拆七座庙,不坏一家婚的固有观念总是盼着试婚的双方能够结婚,“从此幸福美满地生活在一起”的。所以说,国人关注试婚这个话题是因为对现代人感情的归宿感到迷茫,而不是出于对试婚是否西风东渐的恐惧或担心。 其实,试婚这东西,原就是自己的事,外人是看不清、说不明,更不便多插嘴的,所以,在下鄙人也就不再多说,就此打住了。 我十二分反对 年轻人的思想开放一些本无可厚非。但是太多的未婚同居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或许大家会说我老土,不知今夕何年。可是见到众多身处其中尚不自知,偶尔谈及还振然有辞曰“试婚”的年轻人,我们又怎能掉以轻心,他们正在用自以为是的行动肆意地破坏着我们优良的文化传统。 婚姻是爱情的归宿,两情相悦的男男女女经过相知、相交、相爱、相恋漫长过程的考验,最终才得以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开始属于两个人的幸福生活。“试婚”,顾名思义,就是尝试婚姻,这本身就是一种极不负责的态度,是对神圣婚姻的亵渎。 虽说当今是商品经济的社会,但也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视之为商品,诸如亲情、友情、爱情,谁又能够准确断言其经济价值?通过试用期,对某件商品不满意了,我们可以理所当然地退掉;而试婚呢?在此过程中,尝试的双方都是付出了真挚感情的,而感情又绝不是简简单单用金钱就可来衡量的东西,试婚失败后,谁又能像甩掉一件商品般洒脱?势必会给双方造成很深很深的伤害,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 当然,我并不是要在此提倡封建社会的那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论调。但通过此已被废除的陋习,我们依然可以发现其中积极的一方面,最起码,他们对婚姻是引起了足够重视的,他们对待自己的人生大事所持的态度是极端负责的。面对现在人们对婚姻的草率而为,不知我们将作何感想?毕竟婚姻是人生大事,需三思而后行。(网友:雨加雪 来自野有蔓草论坛) 其他推荐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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