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此把【无国界华人网】加入收藏夹>>>【无国界华人网】 >>>将婚姻进行到底 >>>海外华人婚姻 |
美国律师回答婚姻移民法规
http://www.globalsino.com/ 2006年05月19日
| 申请K-3签证需用1—134经济担保书 纽约陈读友来函: 我是美国公民,于2001年与前妻离婚,又于同年12月与现妻结婚。我的现妻与她的前夫有三名子女,现归她所有。我于2002年1月申请她们移民,现已收到移民局收据。 1.K—3和K—4签证是向广州领事馆,还是向美国移民局申请? 2.我报税已10年,已满40点,我太太与继女子去领事馆面谈,可否免经济担保书? 3.其中一个孩子可否在大陆再读两年书,以后单独去签证?届时我为她们的移民申请是否仍有效?她们来美后,可否在美国调整身份? 答:1. 请K—3签证,需寄往芝加哥的移民局信箱,地址如下:lmmigration Naturalization Service P.0.Box 7218 Chicago,IL40680—7218,应填1—129F表(公民申请未婚妻移民),并附申请费及证明文件。不必另外申请子女,子女已包括在K—3签证申请之中。 2. 请您太太及她的女子,需做二次经济担保。申请K—3签证,需用1—134经济担保书。以后她们在美调整身份时,需用1—864经济担保书,要承担法律义务。 为您太太出经济担保书时,您只能计算与她婚后的那些季点。全部季点——包括父子关系未建立前的季点在风——可用于亲生及领养子女。是否适用于继子女,值得怀疑。 3. 孩子是您太太的家属,不能单独申请,所以若要两年后单独再获K—4签证,恐怕行不通。也许较好的办法是,让这个孩子现在先拿着K—4签证,两年以后再用。在大多情况下,国务院发的K—3、K—4签证,有效期是10年。 您太太及女子入境时,移民局会批准她们居留两年。为了延长K—3、K—4身份,她们必须申请调整身份,或申请移民签证,或1—130亲属移民申请仍在办理之中,或有其他正当理由,以说明为何要延长身份。 无论上述哪一种申请,若最后结果是没有批准,则K—3、K—4身份人士被指望于30天之内离境。 若您们决定让其中一个孩子等两年后再去领事馆申请K—4签证,而届时您太太及其他子女情况已有改变,领事馆很可能不接受该孩子的K—4签证身份人士,都不可以在美国转换成任何别的非移民身份。 加州申请未婚妻K—1签证大约需时4至6个月 加州朱读友来函: 我是美国公民,女友在中国,想早日接她来团聚。请问: 1、 在美申请(未婚妻),还是婚后在美早请(公民配偶),哪种方式快些?需等多久? 2、 可否去中国结婚后,在当地美领馆办理移民手续?这样是否快些,有无其他捷径? 答:1、 申请(未婚妻)快些。在加州申请未婚妻K—1签证,从送件至在广州美领馆面谈,大约只需4至6个月。而结婚后,为配偶申请移民签证,需等一至一年半之久,案件需经过移民局加州服务中心、全国签证中心,再转至广州美领馆。 2、 在大多情况下,世界各地的美领、使馆,都不会接受美国公民为其配偶提出的移民签证申请,除非美国公民能证明,其在外国的长住地址。 许多公民投诉,办理配偶的移民速度太慢。为此国会于去年通过了立法,新增一种K—3签证,以便美国公民可在国外与外籍人士结婚,而向国内的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提出1—130亲属移民申请,并于接到收件通知后,向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移民局,申请1—129F未婚妻移民,这必须用一个专门的邮政信箱号码。 申请K—3签证的等候时间,与申请K—1签证大至相同。至于捷径,若您的女友符合条件,且有美国公司担保,可申请H—1B或L—1非移民签证。这两种非移民签证,都允许持证人有移民意图,只要在其非移民签证过期时(而移民签证又尚未轮到),愿意离开美国。 临时绿卡批准满两年前的90天内 申请转永久绿卡须填1—751表 夏威夷张读友来函: 我友于99年10月夏威夷,与一美国公司结婚,次年10月育有一子。因对方当初提供情况不实,婚后感情不睦,现拟提出离婚。 请问: 一、她结婚已两年,现在离婚是否影响她申请永久绿卡?若对方刁难,怎么办? 二、我友很爱她的儿子,离婚后儿子能由她抚养吗?(她丈夫与前妻已有一个孩子) 三、我友暂无工作,没有收入。离婚后儿子至18岁的生活和教育费,她丈夫应补偿吗? 四、我友无钱请律师办离婚。有何机构和人员可提供义务帮助? 答: 一、您友目前什么身份,来信未完全讲清楚,但我假定她持临时绿卡,她是担心满二年后申请转为永久绿卡的事。按法律规定,在临时绿卡批准满二年前的90天之内,外籍人士须填报1—751表,申请转为永久绿卡身分。 您友似是真结婚,且婚后还生一子。若她要求离婚且获准,她自己可填1—751表申请,需附婚姻是真实的证明文件。她不一定需要丈夫在申请表上签字,若移民局要与她面谈,她也不一定需要丈夫同去面谈。若于临时绿卡批准未满二周年之前已离婚,就不必等到满二周年前90天才申报1—751表,离婚正式办成后,就可以申报1—751表。 二、这一点我无法告诉您。孩子的抚养问题,需由她及她丈夫两人解决,若他俩解决不了,最后由家庭法庭判决。 三、同样道理,她的瞻养费及孩子的抚养费,需由离婚双方或家庭法院予以解决。 四、我不能把夏威夷所有提供义务帮助的机构都写给您。不过,您的朋友可试着与法律服务公司(legal ser-vices Corporation),亦称法律援助(Legal Aid)联络。这是一个非盈利机构,在许多州内向低收入人士提供服务。他们有两个部门: 一、 Legal Aid Society Hawaii 924 Bethel Street P.O.Box37375 Honolulu,Hi 96837-0375 (808)536-4302 二、 Native Hawaiian Legal Corporation 1164 Bishop Street Suite 1205 Honolulu, Hi 96813-2826 (808)521-2302 她还可以与下列机构联系:Volunteer Legal Services of Hawaii545 Queen Street, Suite 100 Honolulu, HI 96813 (808)528-7046 for Oahu 其他岛屿或当地律师协会,则可拨电话:1—(800)839-5200 申请未婚妻K—1签证约可快半年至一年 |
|